世界观点:中国风险投资机制的探究与完善

来源:王璞管理咨询 2022-10-31 20:55:35

一、中国风险投资机制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文的分析发现,国际上具有良好的风险投资成绩的风险投资国家其经营方式主要是有限合伙制。这是因为有限合伙制具有较高的项目选择自由性,这使得风险资金能够流向收益较高的项目。但是中国的风险投资机构由于其资金构成主要来自政府从而具有政府背景,这就使得其运行机制会受到政府体制的影响。同时,由于中国对于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的保护措施还不够完备,导致民间资本未能积极地进入到风险投资的资金池中。缺乏以获利为目的的民间资本的推动,虽然中国的风险投资资本总量较大,但是缺乏活力,不利于风险投资行业进一步发展。


(资料图片)

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养老基金、捐赠基金、银行注资持股的公司、富足的家庭或者私人、保险公司、投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资等等。中国绝大多数的风险投资机构是由政府注资成立而具有国家支持背景。同时,中国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受到政府政策引导,其资金基本是用于帮扶一些出于幼稚期的行业,极少用于成熟期公司的转型或者帮助已经上市的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风险投资的目标在于被投资公司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以获得丰厚的回报。股权转让是建立在产权可以自由流动的基础上。因此,风险投资的发展与国家的股票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程度有关。中国的股票市场发展还达不到成熟的程度,很多制度还不够完善。同时,中国的产权转换市场的发展也不算特别发达,风险投资机构难以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将自己拥有的高科技企业的产权换成资金进行下一次投资。

对风险投资业影响较大的法律制度是税收法规,但是中国在这方面还没有较好的配套法规。

风险投资的来源丰富多样化是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中国的风险投资资本来源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政府和国有背景的投资机构,而社会基金、民间资本、外资和金融机构投入占比较少,公司风险投资机构未能发挥其在风险投资的作用。通过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以及做法,在完善中国风险投资投入机制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出改变:

通过上文的比较,发现一个国家的风险投资的经营方式与风险资本的来源、政府政策的推动、金融环境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在美国、日本等风险投资发展得较好的国家中,风险投资的经营方式大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说明了中国风险投资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就需要逐步向有限合伙制的经营模式转变,但是我国的环境还未能满足其发展需求,还需要做出一些改善: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投资,而评价一次投资是否成功就取决其投资收益,而投资收益的高低受到退出方式的影响。要想进一步发展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退出环境,增加风险投资者信心。结合中国当前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调整: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风险投资机制基本构建,但是现有的机制还是不够完善的。

中国风险投资机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风险投资主体定位出错以及运行模式落后

通过上文的分析发现,国际上具有良好的风险投资成绩的风险投资国家其经营方式主要是有限合伙制。这是因为有限合伙制具有较高的项目选择自由性,这使得风险资金能够流向收益较高的项目。但是中国的风险投资机构由于其资金构成主要来自政府从而具有政府背景,这就使得其运行机制会受到政府体制的影响。同时,由于中国对于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的保护措施还不够完备,导致民间资本未能积极地进入到风险投资的资金池中。缺乏以获利为目的的民间资本的推动,虽然中国的风险投资资本总量较大,但是缺乏活力,不利于风险投资行业进一步发展。

2.融资形式单一,基金规模偏小

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养老基金、捐赠基金、银行注资持股的公司、富足的家庭或者私人、保险公司、投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资等等。中国绝大多数的风险投资机构是由政府注资成立而具有国家支持背景。同时,中国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受到政府政策引导,其资金基本是用于帮扶一些出于幼稚期的行业,极少用于成熟期公司的转型或者帮助已经上市的企业进行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3.缺乏多样的资金退出方式

风险投资的目标在于被投资公司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以获得丰厚的回报。股权转让是建立在产权可以自由流动的基础上。因此,风险投资的发展与国家的股票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程度有关。中国的股票市场发展还达不到成熟的程度,很多制度还不够完善。同时,中国的产权转换市场的发展也不算特别发达,风险投资机构难以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将自己拥有的高科技企业的产权换成资金进行下一次投资。

4.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对风险投资业影响较大的法律制度是税收法规,但是中国在这方面还没有较好的配套法规。

1)现有对高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是新建立的企业在投入生产年度算起,免去两年的所得税。但是仅有不到百分三的企业能够得到这个优惠,换言之,这个税收优惠形同虚设。

2)对于固定资产购置的费用能否做费用扣除的差别使得国内外的高新企业在税收获得支持具有较大差异。在增值税的认定方面,由于中国采用的是生产形式,固定资产的采购费用不能扣除,这样就增加了高新企业的负担。

3)中国至今还没有一部针对风险投资的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并由于在股票市场也没有完善的法律限制风险投资的退出。

二、中国风险投资机制的完善措施

1.资金来源

风险投资的来源丰富多样化是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中国的风险投资资本来源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政府和国有背景的投资机构,而社会基金、民间资本、外资和金融机构投入占比较少,公司风险投资机构未能发挥其在风险投资的作用。通过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以及做法,在完善中国风险投资投入机制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出改变:

1)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用。政府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提出建立并依据市场运行模式经营的政策性基金。它不直接参与到投资业务中,但是可以通过引领作用和杠杆效用来吸引民间资本的投入。

2)激励大企业发展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是风险投资较为发达国家的一种资金来源。2009年国内的企业创业资本已经达到风险投资的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但是这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公司风险投资资本,而是“间接投资”模式,因此,要实现公司风险投资模式的转变。

2.经营方式

通过上文的比较,发现一个国家的风险投资的经营方式与风险资本的来源、政府政策的推动、金融环境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在美国、日本等风险投资发展得较好的国家中,风险投资的经营方式大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说明了中国风险投资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就需要逐步向有限合伙制的经营模式转变,但是我国的环境还未能满足其发展需求,还需要做出一些改善:

1)完善相应的政策与法规。一种经营方式与政策和法规紧密相连,中国的合伙制的发展得益于《合伙企业法》的修订。但是它依然未能使合伙制成为主要经营方式就说明这部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推出一系列的支持制度,这些制度主要与机构的筹资、管理、投资、退出相关。

2)培育专业的风险投资家。有限合伙制需要专业投资经营和资金筹集的有效结合,而专业的投资管理的提供者就是普通合伙人。我们需要增加对专业风险投资家的培养,使得他们拥有广阔的风险投资网络、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管理技能以及独特的风险分析能力。

3.退出方式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投资,而评价一次投资是否成功就取决其投资收益,而投资收益的高低受到退出方式的影响。要想进一步发展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退出环境,增加风险投资者信心。结合中国当前的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调整:

1)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虽然随着新三板的扩容、资本市场结构的调整、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中国的风险投资实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在资本退出方面则进展缓慢,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导致资金回流速度慢。

2)激励并引导拥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实行海外上市。中国企业在国内上市数量众多,市场扩容压力较大,导致优秀的企业难以进入市场,导致风险资本无法变现。为了缓解上市压力,中国政府可以引导部分企业到海外上市,从而促进资本回流。

作者:邓俊荣,北大纵横合伙人

关键词: 财经头条 财经新闻 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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