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资讯丨以案普法,让垃圾分类成为习惯!我市举行“分类在嘉 依法分类”执法案例分享会

来源:嘉兴在线 2022-09-06 22:42:13

今天下午,为推进垃圾分类相关普法宣传,执法倒逼正确分类,切实提高全市居民分类意识,我市在海宁盐官桃园村举办了“分类在嘉 依法分类”垃圾分类普法宣传及执法案例分享会,引导广大居民和商家源头减量和正确分类投放,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


【资料图】

超市垃圾混投

屡教不改被罚5万元

去年8月,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称,梧桐中路某大型超市未分类投放垃圾,执法人员立刻奔赴现场。该超市占地1000多平方米,在其仓库内,垃圾混投情况严重。执法人员对现场执法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并对该超市进行垃圾分类普法宣传,对其当场送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然而接下来,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又先后接到两次关于这家超市垃圾分类方面的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再次上门进行宣传,情况始终没有得到改善。耐心劝导无效,法律才是利剑。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超市作出罚款人民币53000元的处罚。此刻,这家超市的相关负责人才悔不当初。

今年以来,桐乡通过实施生活垃圾执法“亮剑”行动,已处罚垃圾分类相关案件1300余起。

随意倾倒垃圾

企业被罚1万元

同样是去年8月,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称,西塘桥街道老东塘桥南侧空地有几堆被随意倾倒的垃圾。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发现,现场垃圾主要是塑料袋、包装纸以及泡沫板,并在堆放处发现印有某卫浴公司的单据。经查,该公司将垃圾交给个人清运处置,导致垃圾被随意倾倒,严重破坏环境,影响恶劣,情节较为严重。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人员立刻对这家卫浴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海宁市的演讲从古代垃圾分类的有关法律出发。《韩非子》里说,“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汉书》里说,“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可见,在古代,垃圾投放有严苛的律令约束。如今的海宁市,有三大垃圾分类执法模式,即采取集中行动与密集执法倒逼提质,专项执法与“附带式”相结合提升效率,所有执法数据还将体现在海宁市各属地的垃圾分类红黑榜中,倒逼各地做好执法工作。

“1+X”联盟

扩大宣传的“朋友圈”

嘉兴经开区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和“1+X”城管联盟结合,由原来的综合执法单一部门联系小区、物业等开展宣传,转化为城管联盟10多个部门、70多个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热心市民共同参与,扩大垃圾分类宣传的“朋友圈”。

分享会现场,各县(市、区)的分享形式新颖,嘉善县、秀洲区、嘉兴港区还在现场演绎了垃圾分类情景剧,嘉兴港区演绎了某居民乱扔“落地包”,执法人员上门苦口婆心进行宣传的真实故事;南湖区则在现场演绎了一个朗朗上口的垃圾分类快板:“违规案例千千万,不以为意占大半,莫把条例当儿戏,改革还需人心齐,环境保护不上心,事后追悔来不及……”,字字入心,令人难忘。

市分类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处罚不是目的,改变垃圾分类投放习惯才是关键,要让垃圾分类成为文明典范城市的鲜明标志,绘就嘉兴青山绿水的最美画卷。

关键词: 垃圾分类 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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