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与慈善设立上有什么不同?-每日消息
企业或个人介入公益慈善的五种模式,依次是:直接赠与、公益捐赠、设立专项基金、设立基金会、设立慈善信托。而基金会和慈善信托是近年比较受关注的慈善方式,更是经常用于财富传承、公司治理等方面,颇受欢迎。
作为常用的两种慈善工具,基金会与慈善信托在设立上有什么不同呢?以下是来自汉正家族办公室的整理。
(相关资料图)
一、设立条件
二、设立程序
1、基金会设立流程:
2、慈善信托设立流程:
第一步:设计信托架构
•寻找合适的受托人、监察人、项目执行人
•信托业务架构设计
•享受税收优惠的操作方案设计
第二步:签署信托文件
•信托文件拟写审批
•与备案主管单位沟通
•最终参与主体签署信托文件
第三步:慈善信托备案
•信托资产交付
•提交备案材料
•完成备案并在慈善中国公开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基金会根据性质和规模的不同需要向不同层级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针对慈善信托而言,由受托人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受托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如果受托人为信托公司,则向公司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如果受托人为慈善组织,则由准予该慈善组织登记或予以认定的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在存在多个受托人的情形下,由委托人确定一个主要承担受托管理责任的受托人,根据其性质进行备案。
三、设立耗时
基金会设立,如是可以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类型,设立时间在4~8个月;如是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的类型,全程耗时在6~18个月,甚至更长或者设立失败。
慈善信托设立,如果财产类型是资金,从架构设立到备案成功,一般时间在2~3个月。如果财产类型是非资金类,如画作、房产等,那就需要跟受托人、备案的民政部门沟通所有权转移以及财产保管的解决方案,耗时就无法确定了。
四、涉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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