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信息:还有两个月缓刑期就满了,却因无证驾驶被执行实刑

来源:嘉兴在线 2022-06-25 05:46:42

今天下午,秀洲区洪合镇60岁的戴某落寞地坐在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大厅等候。当天,他要被送往拘留所进行为期一周的行政拘留,接下来,他还会被执行实刑,“后悔呀,可是有啥用呢?都怪我自己……”

“判处缓刑因司法执法机关主动介入而被收监执行,这个案例在嘉兴尚属首例,主要依托的是我们与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推出的联合整治行动。”二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今年4月起,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联合制定了“失驾”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专项联合整治行动,针对因交通方面的刑事案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人员在处于缓刑、取保候审或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偶尔开一次车


(相关资料图)

他把缓行变实刑

戴某的故事要从两年前说起。2020年1月17日,戴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被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缓刑3年。

戴某是在洪合镇从事运输生意的,有一辆自备小货车。虽然明知自己是失驾人员,但他依旧心存侥幸,偶尔会开车帮人运货。去年12月1日,他驾驶一辆轻型栏板货车途经万国路与白云桥路口处,被监控系统抓到。今年4月,市交警支队与秀洲区人民检察院的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启动后,交警部门根据秀洲区人民检察院递交的名单逐一进行排查。今年4月13日,戴某在去年12月的违法行为被交警二大队民警查实。

“这次我们对戴某的处罚是针对他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将他的这一违法行为通知了检察院。”嘉兴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章宁告诉记者,目前,他们了解到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已经撤销了戴某的缓行,在他拘留结束后,将对他执行实刑。

联合整治

给“失驾”人员敲响警钟

“检察院主动介入,交警部门全力配合,给‘失驾’人员敲响警钟,杜绝他们上路。”章宁介绍,联合整治启动后,秀洲区人民检察院会将辖区内“失驾”的人员及车辆清单递交给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二大队将把这些人员及车辆输入“监控卡口系统”,一经发现,将会实时预警。

章宁表示,交警部门排查得非常细致,“每一个卡口都会认真比对,只要你开过车,我们就能查到。”在排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就会传唤当事人到队接受调查,交警部门会对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拘留,再把结果反馈给检察院,随后由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收监。通过联合整治,对“失驾”人员从被动查处到主动介入打击。

章宁也提醒已经“失驾”的人员,千万不要以身试法,“不管路有多近,技术有多好,没有驾驶证是绝对不能开车上路的,更不要说本身已经有错在身的社区矫正对象。”

接下来,二大队将公布5个因醉驾吊销驾驶证后又开车上路的驾驶人,后续也将会从严处理。“执法部门从轻处理你是希望你能吸取教训,而不是让你无所忌惮错上加错的,这种情况肯定会从重处罚。”章宁说。

关键词: 无证驾驶 区人民检察院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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