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力“护薪”也要善意助企,海盐法院这样做
被法院查封的机器重新运转了,57名员工也已拿到工资了!可就在2个月前,一切都陷入停滞……
今年2月,海盐县人民法院沈荡人民法庭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工人,他们说自己是海盐某科技公司的员工,公司已经很久没有发工钱了,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讨要工资。
为了让工人尽快拿到工资,法庭干警第一时间与该公司所在的镇司法所、工办协调联系,引导工人与公司老板进行调解。经多方协调,老板张某承诺于2月底前支付57名员工的工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调解工作虽然已经完成,但干警仍持续关注着后续履约情况,隔几天就打电话给工人代表询问情况。哪知,直到付款期限届满,张某仍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
为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干警与司法所、工办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敦促张某履行义务。张某表示,因为疫情原因,公司这两年一直在亏损,外面还有一些原料款没付,自己也一直在联系生意伙伴想办法。“奋斗了这么多年就剩下这个厂房和设备了,估计马上也保不住了。”
“工人工资肯定是要付的,你已经失约一次了,工人们还信不信任你,我就不知道了,如果他们申请强制执行,厂房和设备就会被拍卖,但你也别急,我们再一起想想办法。”看出了张某的绝望和无助,干警在训诫他的同时,又不忍地安慰了他。
在多方的努力下,案外人朱某准备租用张某公司的厂房和设备。在与工人们解释后,工人们也表示愿意再相信老板一次。
“法院糊弄人啊,刚说好租给我,一转身就给查封了。”就在大家以为一切都柳暗花明、峰回路转的时候,朱某却表示不想租厂房和设备了。原来,因为另外两起案件,公司的设备被海盐法院和周边地区的法院查封了。
法庭干警立刻与两起案件承办法官及原告沟通,最终,几方都同意采用“活封”的做法。大家达成协议,机器设备张某不得随意买卖,但可以租给朱某使用,朱某支付租金。两名原告都表示,同意租金先用来付工人工资,后续再陆续还他们的。
得知第一期租金不够支付工人工资,朱某又提前垫付了下期的部分租金,把65万元工资给凑足了。
近日,57名工人终于全额拿到了工资,机器设备也开始运转。
“我想把设备租出去,收点租金给工人付工资。” “合作多年了,我们也不想看他破产,租厂房的方案我同意。”“我同意租金收益先给工人。”“那我再出点钱把工资一次性补齐了。”……法庭干警回忆,在办案时大家没有谩骂、没有争吵,有的是相互理解、相互退让。
“特别特别感动,疫情无情人有情,感谢大家帮我渡过难关,我真切体会到了司法的温度。”张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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