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起,海宁再次调整许村镇、周王庙镇“三区”范围
海宁市关于调整许村镇、周王庙镇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3月29日起,调整许村镇、周王庙镇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调整后的“三区”为:
一、许村镇
封控区:范围不变。即许村镇前进村连树汇87号、97号、153号;翁埠村罗化庵146号。
管控区:与封控区范围一致。
防范区:许村镇G104国道(海宁东西大道)以南,连树河以西,前进工业园区以东(不含工业园区),前进村连树汇与俞家浜交界无名路(东西向)以北区域;翁埠村罗化庵146号、123号、129号、152号、153号、109号形成的合围区域。
二、周王庙镇
封控区:范围不变。即周王庙镇格林家园小区13号楼、油车西路128号整栋连大院、梓新景苑51幢。
管控区:与封控区范围一致。
防范区:周王庙镇格林家园小区(革兴路以东,桑潭路以南,格林家园与桑梓小区围墙以西,春泽路以北);香园路以东,周王庙桑苗交易市场南无名路以南,桑梓北路以西,油车路以北的合围区域;梓新景苑二区(七字浜以东,春泽路以南,梓新景苑一区与二区交界无名路以西,新建村委会北面无名路以北)。
三、管控措施
1.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
2.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
4.对不服从管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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